蓝极速网吧非法经营者被惩处
第4版(要闻)专栏:
蓝极速网吧非法经营者被惩处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8日公开宣判北京蓝极速网络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郑文京、张敏敏非法经营案,两被告人均依法受到了惩处。
1998年至2001年间,被告人郑文京在海淀区无照经营两处网吧,张敏敏作为郑文京的女友经常到网吧看账收款。两家网吧曾先后6次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被告人郑文京注册成立北京蓝极速网络技术服务中心,但未取得经营网吧的专项许可。其间,被告人郑文京与张敏敏在海淀区非法经营蓝极速网吧。2002年6月16日凌晨,蓝极速被人纵火烧毁后张敏敏被抓获。郑文京随后到派出所投案,供述了自己非法经营网吧的事实。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郑文京、张敏敏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故法院一审判处郑文京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敏敏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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