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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立案重审理严执行——东滩矿去年依法清欠煤款逾千万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精立案重审理严执行——东滩矿去年依法清欠煤款逾千万元 第16版(企业经纬) 专栏:市场竞技   精立案重审理严执行   ——东滩矿去年依法清欠煤款逾'...

精立案重审理严执行——东滩矿去年依法清欠煤款逾千万元

第16版(企业经纬)
专栏:市场竞技

  精立案重审理严执行
  ——东滩矿去年依法清欠煤款逾千万元
  李亚南
  山东兖矿集团东滩矿针对近年来应收煤款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采取精立案、重审理、严执行等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清欠煤款,取得显著成效。2002年,该矿依靠法律手段清欠煤款突破1000万元,达到1060万元,再创历史最好水平。
  精立案,大力降低清欠费用。该矿在总结以往清欠煤款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案件的诉前保全,本着不保全财产不起诉的原则,年初将16家欠款大户一一列出清单,逐个排查,最后确定三家欠款数额较大、具有一定还款能力的客户为立案重点。如深圳一家公司欠款已达四年之久,该矿合同科在摸清对方财产及资金的基础上,一方面要求法院强制查封和扣押,另一方面利用对方不愿意强制拍卖的心理,多次派人与对方充分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终于在2002年底签订还款目标,首批100多万元资金已于2002年12月到账。
  重审理,依法维护权益。该矿针对有些欠款单位虽有一定的偿还能力,但由于拖欠时间较长,给案件诉讼造成很大困难。为此,多方收集证据,认真起草出庭过程中使用的起诉书、代理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去年,终于将邹城市某公司所欠300多万元煤款追回。
  严执行,全面实现清欠目的。该矿针对法院判决后执行难的实际情况,采取与地方法院紧密配合,灵活运用诉前保全、诉中保全、诉后执行等多种手段,采取查封对方账户、有价财产等形式,多方给对方施加压力,迫使对方主动交出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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