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第9版(理论)专栏: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王霞林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政治活动方式的进步状态,是人类改造社会的制度成果的总和。政治文明的内容包括政治制度的进步和政治行为的进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逐渐摆脱在政治制度与政治行为上野蛮落后的因素,向着政治文明的方向前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崭新阶段,是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文明。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中国实现了从几千年的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劳动人民的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空前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致力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使党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使国家政权机关能够更有效地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这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文明的科学内涵,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指明了方向。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必须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相适应,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相适应。进入新世纪,我国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是,这是低水平的小康,是偏重于物质消费的小康,是发展不平衡、不全面的小康。正如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十六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这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如何理解这三句话?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显著的特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民主的实现不是自发的,需要有正确的领导,这样才能发展人民民主。同样,没有党的正确领导,就没有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践,法治是在党领导下的法治。党的领导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实践的选择。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执政地位,根本原因是我们党始终把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不懈追求,从而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第三,党的领导的实现、人民民主的推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无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还是坚持和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的民主政体,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制。任何违反法制的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利、自由造成危害。因此,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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