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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提醒企业 及时应对美食品注册通报制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家认监委提醒企业 及时应对美食品注册通报制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认监委提醒企业  及时应对美食品注册通报制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 '...

国家认监委提醒企业 及时应对美食品注册通报制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认监委提醒企业
 及时应对美食品注册通报制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针对美国拟出台的食品注册通报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醒企业及时应对,以便最大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对我农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美国食品注册通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一是要求美国本国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进行登记注册,否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二是要求进口食品在运抵美国之前必须向FDA通报,否则也将遭扣留。目前,FDA正在制订具体法规,并将于今年10月12日之前出台。注册和通报的要求最迟从今年12月12日开始执行。
  据介绍,2002年我国对美出口农产品16.3亿美元,占全部农产品出口的9%左右。美国是我农产品出口的第四大市场。此次美国出台的食品注册通报制度实施范围很广,若国内相关企业不能按时申请注册或者注册程序不符合要求,我农产品可能无法继续正常对美出口,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认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尽管FDA自今年10月12日起才开始接受相关企业的注册申请,此前不受理申请,但各地对美出口的食品、饲料等相关企业,应立即与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及时了解美国注册要求,做好注册准备工作。
  据介绍,此次美国食品注册通报制度只是程序性要求,美国官方不直接检查工厂,同时美国以前发布的其他法规依然有效,对美出口企业应注意同时满足其他法规的要求。
  此外,我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制度已实施多年,对美出口食品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出口卫生注册登记资格,方可对美出口食品。因此,相关企业应在取得出口注册登记资格的基础上申请在美注册。国家有关部门已组织人员对美国法规进行了翻译研究,需要资料或咨询服务的企业,可与中国商检研究所北京陆桥质检认证咨询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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