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2版(经济)专栏:
国务院批准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本报讯 国务院最近批准了规划期到2005年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海口是海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岛的中心城市。国务院在对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要求,海口在今后的发展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国家对海南实行特殊政策的有利条件,切实加强交通、通信、能源、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因地制宜,艰苦创业,把海口市建设成为具有热带风光和海滨城市特色的外向型国际性城市,并使它在海南省的经济开发建设中发挥重要基地和先导的作用。
国务院批准海口市的规划区范围为1127平方公里;到2005年,规划人口为70—80万。国务院要求海口市在城市规划区内严格实行统一的规划控制和管理,在开发建设中,要特别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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