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版

湖北洪湖 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2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湖北洪湖 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 第13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湖北洪湖  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   本报讯 近年来,湖北洪湖市委针对村支部议事无场所,党员'...

湖北洪湖 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

第13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湖北洪湖
 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
  本报讯 近年来,湖北洪湖市委针对村支部议事无场所,党员活动无阵地,干部言行无章法等现状,痛定思痛,提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思路。
  为规范村支部议事场所和党员活动阵地,2001年以来,该市投资120万元对洪林、柏枝、湘口等10个基础较好的红旗村进行了规范化样板建设。从市管党费中拿出12万元,乡镇、村负责按照有资料、有制度、有党员形象、有村情档案等“十
  有”要求,对党员活动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干部的言行也要规范,不守规矩就“下课”。洪湖办事处新旗村过去一直是全市有名的“老上访村”,干群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村级财务上。从去年起,按照市委制定的基本行为要求,该村委会一班人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乱开乱支,坚持村务公开制。
  2002年,洪湖市共调整村干部267人,处理违纪违规干部16人,2名镇党委书记因管党不力受到组织处理。依据就是市委制订的村级组织建设9项基本制度,如走访联系群众制度、民主集中制度、党员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同时还配套建设一系列落实机制。发挥村民议事会、党员议事会作用,让村民和农村普通党员有了发言权;定期开展村干部评议活动和党员评议活动,让村民有评议干部监督权;实行村民理财小组定期核账制,推进了村账公开;每年年终乡镇党员对村干部的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对于不勤、不廉、不能胜任的干部及时调整处理;明确乡镇党委书记管党职责,严格实行管党不力责任追究制。
  村村有具体目标,镇镇有主题活动,洪湖市全面开展规范基本行为建设活动以来,各镇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洪湖市也连续两年被评为湖北省农村党员“双带工程”先进县。(危经波 周守学 倪安国)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