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问题 解决主要矛盾
第9版(理论)专栏:
抓住关键问题 解决主要矛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刘庆唐
近些年来,我国的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建立。但是,当前就业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结构性失业人员日益增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适应的矛盾趋于加剧。可以说,这三个矛盾从不同方面体现了目前我国就业的主要矛盾,即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供给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探索新思路、新办法,解决就业的主要矛盾,是破解我国就业难题的关键。
统一对就业问题的认识,把就业问题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位置。理由有两个:一是因为就业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这就使得就业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地位来考虑,需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扩大就业之间的关系,在考虑和处理社会经济事务时要思考其对就业的影响,把是否有利于增加新的就业岗位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实行就业密集型政策,积极发展有利于安排劳动力的行业和部门。在不影响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前提下,尽量多地创造就业岗位。也就是说,应努力寻求劳动力与机器的恰当结合比例,在不影响科技进步与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用人力代替机器。公共投资也应考虑安排更多的人就业。
抓住就业工作的重点。就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工商、公安、城建、金融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协同运作。同时还应突出重点,对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业、中小企业以及临时工、小时工、非全日制工作等能吸纳较多就业的重点领域,予以重点支持。
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就业和再就业中的基础作用。应主要通过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供求,引导劳动者自主就业;政府应当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就业援助,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依法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尽可能完善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只有把市场就业机制和政府积极促进就业很好地结合起来,就业问题才能得到较好解决。
加大对就业的财政支持。实践证明,没有必要的财政支持,就业问题就难以解决。我国劳动力多,就业任务重,理应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金融对就业的支持力度,集中财力物力,打好就业这场持久战、攻坚战。
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实行“储备型”就业。解决结构性失业最有效的途径,是增加教育培训投资,提高劳动者素质。把富余劳动力组织起来进行培训,既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又能缓解就业压力,起到“储备型”就业的作用。应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新机制。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质别性科技创新。质别性科技创新,是指那些根据社会的新需求,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创新。进行科技创新,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为就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深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有利于就业问题的解决。但从短期看,用于科技教育的投资多了,难免会影响就业投资的增加。因此,可参照国外通过科技政策促进就业岗位增加的办法:鼓励和发展能增加就业岗位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向欠发达地区提供技术援助,扩大技术转让;加速节约物质资源和资本的新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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