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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保障防治非典医药用品供应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2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保障防治非典医药用品供应 第2版(要闻) 专栏: 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保障防治非典医药用品供应   本报北京4'...

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保障防治非典医药用品供应

第2版(要闻)
专栏:

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保障防治非典医药用品供应
  本报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防治非典医药用品供应,加强价格和质量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据介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防治非典医药用品协调办公室,负责非典医药用品的生产组织、物资供应、运输协调、市场监测、指挥调度、调剂余缺、信息汇总和解决其他有关问题。各地方也将建立由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协调机制。三部门提出,要把防治非典所需的医疗物资和药品的生产任务落实到生产企业,加快生产调运,保障供应,确保产品质量。同时,中央将充分利用国家储备调节机制,加强地区之间的调度。民航、交通、铁道等部门也要通力合作,确保应急防治药品在24小时调运送达。
  三部门还提出,要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遏制住防治非典医药用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医药用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在生产环节采取控制利润率,在流通环节实行控制差价率,在零售环节实行最高限价。防治非典的医药用品价格上涨过多的地方,要采取增加货源、平抑市场,组织检查、教育告诫,合理限价,以及严惩哄抬价格的典型等多种措施加以控制。三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涉及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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