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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以罚代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90-07-16 23: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岂能以罚代法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岂能以罚代法 沈华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4年多来,我国土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

岂能以罚代法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岂能以罚代法
沈华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4年多来,我国土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当前很多地方未能严格依法处罚各类土地违法案件。以罚代法,执法不严已成为当前处罚非法占地案件的一大通病。笔者对近3年发生的20多万件非法占地的查处材料进行分析,发现以罚款(数额均小)了事的占19万多件,有的每平方米仅罚款一元;而依法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只有8000多件,仅占已查处案件总数的4%。如此执法,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好像这样的公式是成立的:非法占地+罚款(与占用土地价值极不相等的数额)=用地合法。这一有悖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法”公式,只能助长非法占地者的气焰,使《土地法》形如一纸空文。
产生这种有法不依、以罚代法、执法不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五:
一、我国土地资源十分贫乏的情况和乱占滥用耕地的危害尚未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一些领导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非法占地,有关部门难以严格执法。
三、一些地方非法占地成风,给执法工作造成“法不治众”的困难。
四、一些地方土地监察执法机构尚未建立、健全,人员少、素质差。
五、一些地方法院人力不够,以致需要强制执行的退还耕地、拆除、没收等法律规定的处罚手段难以实现。
在今后查处非法占地工作中,必须针对上述问题改进和加强。尤其是要切实解决领导机关、执法部门和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增强他们的土地危机感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执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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