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精神与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研讨会提出——在实践中推进理论创新
第6版(理论)专栏:理论信息
“十六大精神与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研讨会提出——
在实践中推进理论创新
王怀超
最近,中央党校科社教研部和社会发展研究所在京召开“十六大精神与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学术研讨会。来自国家机关、科研机构、首都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就当代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展开了研讨。
与会者认为,十六大报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系统总结,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提出,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化和拓展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论述,丰富了社会主义文明观;关于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与会者强调,理论创新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需要深入扎实的长期研究。理论创新,就是要把对客观世界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形成新的观点、新的概念和新的原理,关键是要有新的思想内涵。有的学者提出,进行理论创新,需要一种精神、两种勇气。一种精神:刻苦钻研、锲而不舍的精神;两种勇气:一是大胆探索、敢于提出新见解、新观点的勇气,二是敢于让自己提出的新见解、新观点接受实践检验的勇气。
与会者指出,理论创新的基础和推动力是活生生的社会实践。世界在变化,我国社会生活在进步,人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着新创造。理论创新的着眼点,就是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鲜经验,概括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新创造,并把这些经验和创造上升到理论高度,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形成新的概念、判断和原理,为我国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提供理论指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推动我国社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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