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特征 鲜明的主题——回眸1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
第9版(理论)专栏:
时代的特征 鲜明的主题
——回眸1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
王兰
今年4月,第十二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拉开了帷幕。
自1992年确定每年的4月为税收宣传月以来,每一个税收宣传月的主题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力求突出重点,抓住亮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它们分别是:“税收与发展”、“税收与改革”、“税收与法制”、“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税收与文明”、“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税与强国富民”、“税收与未来”、“税收与公民”、“诚信纳税、利国利民”和“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其中,1993年和1994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均为“税收与改革”。
12个税收宣传月按照目标与任务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92年至1995年为第一阶段,宣传的主要内容是改革;1996年至1998年为第二阶段,宣传的主要内容是法制;1999年至今为第三阶段,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诚信。税收宣传月在增强全民税收意识、普及税收知识、进行税收法制教育、争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促进税务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和确保税收任务顺利完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税收宣传月的第一阶段,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把税制改革推到前沿,使税收宣传活动应运而生。1994年新税制出台后,连续两年围绕改革这一主题开展了大规模的税收宣传活动。其间,全国60余万税务干部集中对数以百万计的企业法人、财务人员进行了新税制培训;利用举行专题讲座、开办宣传专栏、播放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税制改革的必要性、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了详尽解释,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新税制知识的了解。同时,及时披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大案要案,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税制改革平稳过渡,税收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在税收宣传月的第二阶段,税收工作的重点确定在巩固新税制、完善税收法制方面,这是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税收宣传月的主题确定为“税收与法制”,围绕法制要求,分别提出了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税收与文明和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三大任务。依法治税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的前提,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从机制上确保适应新税制的要求,体现依法治税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新的税收征管格局以及新时期“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这一阶段的税收宣传,结合税收工作重点,分别从不同侧面紧密联系经济与税收发展,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做了大量的舆论准备。
税收宣传月的第三阶段,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经济发展需要道德力量,需要诚信的支持,需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从1999年开始,特别是最近两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诚信开展宣传,提出“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宣传主题,把依法治税与诚信纳税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诚信纳税作为公民的基本素质,已经受到社会的重视。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奋斗目标。为了体现依法诚信纳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紧密关系,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被确定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体现了依法诚信纳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全民依法诚信纳税,就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依法诚信纳税的宣传,还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规范、约束了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的涉税行为,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的精神贯彻到税务工作中,也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生动体现。这一活动的开展,不仅有利于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也有利于增强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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