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版

勾结不法港商 收受巨额贿赂海关干部胡少坤伏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90-07-14 23: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勾结不法港商 收受巨额贿赂 海关干部胡少坤伏法 第4版(要闻) 专栏:   勾结不法港商 收受巨额贿赂 海关干部胡少坤伏法 新华社深圳7月14日电(记者何广怀'...

勾结不法港商 收受巨额贿赂 海关干部胡少坤伏法

第4版(要闻)
专栏:

  勾结不法港商 收受巨额贿赂
海关干部胡少坤伏法
新华社深圳7月14日电(记者何广怀)原九龙海关文锦渡分关干部胡少坤,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少坤受贿案,是我国海关系统近年来发生的一起最严重的经济犯罪案件。今年26岁的胡少坤,从1987年3月开始,与香港走私分子勾结,利用其在文锦渡分关秘书科工作的便利,为不法港商走私货物搞假核销,从中收受贿赂。调查证明,1987年3月至8月间,胡少坤先后17次投放假报关单232张,假核销物资总价值人民币2069万多元,实际收受贿赂计人民币46.4万多元,港币57.8万元。1988年初案情败露后,胡少坤畏罪潜逃,终被深圳检察机关逮捕归案。胡少坤所收受的赃款赃物,也被深圳检察机关查获。
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胡少坤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枪决。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