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待遇
第5版(读者来信)专栏:心里话
特殊待遇
我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犯人。在政府干部的关怀下,在服刑劳动改造之余,我通过刻苦学习,于一九八八年底通过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完了汉语言文学专科的全部课程。当时,我只是用不倦地学习来求得精神上的暂时解脱,因此并不想领毕业文凭。我曾两次收到有关部门发来的催办毕业文凭的信函,可我仍一再拖延。这件事被我中队干部知道了。
今年六月十五日上午,我随我中队的郑干事去江陵县办理毕业手续。当我们走进江陵县教委大院时,却听说办理毕业证书的期限已过。郑干事带我找到江陵县教委领导同志。一位领导同志了解了我的情况后,便让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同志为我办理了毕业手续。我作为一名正在服刑的犯人,在这里却享受了一次特殊待遇。
回监狱后,我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说给同伴们听,想不到,他们比我还激动,仿佛亲身经历此事的就是他们自己。在我国社会主义大家庭里,我们没有受到歧视。同伴们要我把这件事写下来,以便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的心,相信我们会更加自尊、自爱和自强!
湖北江北农场砖瓦厂三中队 李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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