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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号处方”危害不小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1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暗号处方”危害不小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 专栏:今日新语   “暗号处方”危害不小   邓溪清   不久前,媒体报道南京有几家医院为应付药价大'...

“暗号处方”危害不小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
专栏:今日新语

  “暗号处方”危害不小
  邓溪清
  不久前,媒体报道南京有几家医院为应付药价大战,出现开“暗号处方”现象,如处方上“糖尿病一号”即指“降糖灵”,而“抗生素四号”则代表“先锋霉素”。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医院处方外流,因为“暗号处方”即便流到药店,药师也摸不着头脑,无法配药,患者只能回到本院药房才能拿药。
  医生看病,开具处方,对症下药,本属正常。但“暗号处方”旨在保护小集体利益,损害患者利益,看似小事,危害却很大。
  “暗号处方”是一种不规范的处方单。对于医生,这样做有违医生的职业道德。对于药师,碰到不负责任、贪私者则会有机可乘,拿其他药品顶替,从中牟利。而且,这时即便患者有药物不良反应,药师也有话可辩,逃避责任。因为处方单的“暗号”,旁人无法评判,医生也只有哑巴吃黄连了。对于患者,则带来诸多不便,无法知道医生的处方药与拿的药是否一致,如同进了迷宫,等着让医院药房任意宰割。
  “暗号处方”实乃当前医疗卫生领域中的一种扭曲行为,值得深思。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千头万绪,对医药关系来讲,目前关键是医院应以医为主,医药分开,药房面向社会,参与社会竞争,同时医生的诊疗费和处方权相应得到社会认可。而所有这些,均涉及小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问题,如何对待至关重要。
  “医本仁术”,医者为患者服务既是应负的责任,也是一种道义所在。作为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基本单位,医院及其医生、药师们在这一改革中,不能只顾眼前的小利益。如果任由“暗号处方”之类行为泛滥,最终只会遭到患者和广大群众的唾弃,长远会失去根本的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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