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果改征农业税 萧县农民得实惠
第15版(三农天地)专栏:
种果改征农业税
萧县农民得实惠
杨文亚 朱宣永
萧县是安徽省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县。该县把这项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大事来抓,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编制改征方案,推动了改征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02年底,全县29.6万亩水果全部由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仅此一项,全县每年便减轻农民负担2000多万元,农民实实在在地尝到了减负的甜头。
萧县共有各类水果面积29.6万亩,是全省水果大县。近年来,受市场变化影响,水果价格一路下滑,严重影响了果农收入。据统计,2001年全县农业特产税亩均达120多元,对此果农意见很大。鉴于果农收入减少和农业特产税负担过重的情况,2000年、2001年萧县就特产税改革作了一些有益的摸索,取得一定成效。2002年,安徽省委、省政府把萧县确定为改征试点的消息一传出,便在全县产生了强烈反响。全县专门抽调人员,由四大班子领导带队,深入农村开展调查,征求果农意见,印发了《萧县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实施细则》。
计税土地面积、农业税计税常产、税率是这次改征试点中果农关注的焦点。县里以农民二轮承包合同中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为基础,对改征面积重新进行调查核实,防止了擅自增加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现象的发生。在确定改征土地面积的农业税计税常产时,萧县立足县情,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1997年以前5年的平均产量为依据,规定同一农户同一常产。萧县还本着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从轻确定农业税税率和附加比例。全县统一规定改征后的农业税税率和附加比例保持在7%和20%不变。
为推动改征工作顺利进行,萧县还从财政、土地、农经、纪检等部门抽调人员分组派驻各乡镇开展指导监督。将户主、改征面积、农业税计税常产、税率、农业税正税及附加全部编制清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据统计,由于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全县果农亩均减负60多元,比原来降低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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