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肃贪从“马路边”抓起 湖南认真清理干部违纪建私房 处分七百多人,收缴罚没款二千多万元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反腐肃贪从“马路边”抓起
湖南认真清理干部违纪建私房
处分七百多人,收缴罚没款二千多万元
本报讯 记者龚金星报道:湖南省把30191个干部建私房问题列入清理范围,已查清28572人,占94.6%;应收缴罚没款3123万元,已收缴2676万元,占85.6%;已拆除、没收违法建房312处;对702名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干部进行了处分,其中县级干部93人。
湖南省的清房工作,是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的。当时,全省108个县、市、区中,有党政干部违章、违纪、违法建私房问题的达102个,占94.4%。而建私房的党政干部,大多缺乏必要的经济实力,因此,贪污受贿、投机倒把,严重违反有关法规,集体挪用、侵占公款、侵占国家集体资财等问题普遍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清房工作的开展,增强了群众对党的信赖和对搞好党风建设、廉政建设的信心。石门、大庸等县市的群众高兴地说:“共产党的传统作风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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