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版

改变旧的司法传统下乡建立调解组织太行三专署司法会议确定办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改变旧的司法传统 下乡建立调解组织 太行三专署司法会议确定办法 第2版() 专栏:   改变旧的司法传统 下乡建立调解组织 太行三专署司法会议确定办法 '...

改变旧的司法传统 下乡建立调解组织 太行三专署司法会议确定办法

第2版()
专栏:

  改变旧的司法传统
下乡建立调解组织
太行三专署司法会议确定办法
【本报长治讯】太行第三专署,于四月十三日,召开各县司法科长会议,特依据土地改革中司法下乡的经验,确定今后办法:
一、在本专区范围内,普遍的组织区村民事调解,把司法职权(只限于民事调解),大胆放手的交给群众,由群众自己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把民事纠纷消灭在互助小组、生产大队里,做到村事村了,区事区了,减少民事诉讼,节省民力、民财、民时。
二、专、县司法负责干部,直接参加到大生产运动中,在大生产运动中,建立调解组织,扶植群众调解工作。打破坐机关问官司的旧官僚恶习,反对走马观花的乱跑腿作风。
三、组织全部自新人参加各种生产,以农业、手工业、作坊为主,以培养其生产技术,做到吃穿自给,减轻民负,政府不发一粒粮,自新人家中不供给一粒粮,并拿出生产中一定数目的剩余物资支援前线。(原平、辅弼)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