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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税费改革三年取得五项成果 农民人均政策性负担比改革前减少三成以上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1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安徽农村税费改革三年取得五项成果 农民人均政策性负担比改革前减少三成以上 第1版(要闻) 专栏:   安徽农村税费改革三年取得五项成果   农民人均'...

安徽农村税费改革三年取得五项成果 农民人均政策性负担比改革前减少三成以上

第1版(要闻)
专栏:

  安徽农村税费改革三年取得五项成果
  农民人均政策性负担比改革前减少三成以上
  本报合肥4月12日电 记者刘杰报道:阳春时节,安徽砀山县的果农们格外开心。果农们说:“现在取消了农林特产税,改征农业税,不光减轻了经济负担,也消除了心理负担。”安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3年来取得重大进展,农民负担大大减轻,税费征管更加规范,目前全省农民人均政策性负担为68.4元,比改革前减少41元,减幅达37.5%。专家评价“成果显著,深得民心”。
  成果之一是稳定农村税费基本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制度。安徽在2001年减少应征税种、下降税率的基础上,去年又将茶叶和水果等农业特产税下调2个百分点,今年则进行取消特产税、改征农业税试点。
  成果之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规范农村收费管理。改革之初,安徽就针对农村“三乱”,制定了农村中小学、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和农民建房等涉农收费管理办法,去年又出台了水利工程、农机监理和农村用电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征收。
  成果之三是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
  目前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育工资全部上收到县统一管理。
  成果之四是继续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各地制定扶持政策,通过领办实体、外出务工、技术承包和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乡镇分流人员。
  成果之五是严肃税费纪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全省各地坚持减负工作党政干部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专项治理部门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涉农案件有报必查,查实必纠,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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