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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府委员会决议定十一月四日为国耻日拥护中共中央二月一日声明反对蒋介石伪国大及伪宪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边府委员会决议 定十一月四日为国耻日 拥护中共中央二月一日声明 反对蒋介石伪国大及伪宪法 第1版() 专栏: 边府委员会决议 定十一月四日为国耻日 拥护'...

边府委员会决议 定十一月四日为国耻日 拥护中共中央二月一日声明 反对蒋介石伪国大及伪宪法

第1版()
专栏:

边府委员会决议
定十一月四日为国耻日
拥护中共中央二月一日声明
反对蒋介石伪国大及伪宪法
【本报特讯】二月十日边府全体委员会第三日,决议定十一月四日为国耻纪念日,拥护中共中央二月一日声明,反对国民党擅自召开的伪国大与伪宪法。并决定具体办法三项:一、发布告同胞书,定“一一·四”为国耻日,发表宣言反对伪国大伪宪法;二、通令各机关学校群众团体等,每年是日下半旗,举行各种纪念仪式;三、使用各种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民校、冬校、初小、高小、中学课本中增加“一一·四”国耻内容,编印通俗小册子。讨论一小时之久,全体举手通过。至此,冀鲁豫贾心斋委员代表平原小组(冀鲁豫与冀南)发言,提议电慰英明的人民领袖毛主席与朱总司令,电慰常胜将军刘师长、邓政委及全体指战员,特别是伤病员,全体肃立通过,并为死难烈士静默三分钟,均获大会通过。最后决议写信慰问游击区、边沿区艰苦奋斗及支援农民翻身的全体干部,通令嘉奖冀鲁豫治黄、冀南治卫治滏之功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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