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位置 降低重心
第11版(科教周刊)专栏:
摆正位置 降低重心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 孟新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民办高等学校应当把握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发挥没有历史包袱、机制灵活的优势,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一、坚持民办高等学校的公益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呈现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共存的局面,办学资金来源也多种多样。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公益性事业的属性,依法治校,诚信办学,避免以营利为目的各种违反法律准则的现象,是保证民办高等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体现。
二、面向市场需要,突出特色,降低服务重心,恰当确立民办高校的办学定位。我国的民办高校缺乏历史积淀,起点低,基础弱,规模小,灵活性有余,稳定性不足。民办高等学校,应当从实际出发,摆正位置,降低服务重心。避开公办高校的强项,以培养应用型的专门人才为方向。
三、不断深化教学领域改革,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才市场需求的新教学模式。必须始终把不断深化教学领域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
要树立大众化的教育观,以构建拓宽就业渠道和继续学习(专升本、考研)两个“立交桥”为原则,以“应用性”和“职业性”为主线和特征,构建新的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和管理机制体系。
要增强学生的国际意识,所有专业都必须把加强外语和计算机教学列入培养适应高科技迅猛发展和加入WTO要求的人才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建立同企业、行业、部门等的紧密联系,实行产学研结合的教学模式,强化创新精神、专业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训练。(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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