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请用好你手中的权利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法制论苑
代表,请用好你手中的权利
王景芳 李昕
一些地方贿选事件的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有人给人大代表送礼来谋取一官半职,有人千方百计想捞取“人大代表”职务。这说明,随着我国深化改革,法制与民主不断健全发展,人大代表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质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另一方面,该类事件也昭示,有的人也注意到了这种进步,但他们在动歪脑筋,试图利用人大代表手中的权利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贿选事件的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
众所周知,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正如宪法中所规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是最基础的工作,如果在这个环节上出现纰漏,势必影响到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组织进行推选工作时不能大意,对贿选事件的处置不敢含糊。我们实行民主集中制,即使有个别人蒙混过关,也难以影响大局,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应当防患于未然。
对破坏选举、捞取政治资本的人依法惩办也十分必要。但是笔者认为,单靠在选举工作中瞪大眼睛抓住这几只不光彩的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处置这几只手只能作为补救措施。最主要的是各级人大代表要正确认识自己肩负的重任,把握好人民交到自己手中的权利。
在山西省吉县,人大代表钟声面对送上门的一沓人民币,断然拒绝,并谴责送礼者:“你们这是干什么?”在利益诱惑面前,他想到了自己连任三届人大代表以来,为的就是言民声,表民意,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他想到了自己是中共党员,“这样的事我不能做,钱我不能要。”如果所有代表都是“钟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大堤就更加坚固,贿选事件就不会发生,因此,普遍地提高代表的素质是当务之急。
要通过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通过加强对代表的评议督导,使代表忠实地代表人民的意愿,珍惜手中的权利,用好手中的权利。更进一步,不仅要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而且对不履行代表职务的代表也要依法取消代表资格,全面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参与国家事务的能力,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让代表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务,让那些为了个人私利而挖空心思寻求“人大代表”庇护的人无利可图,无空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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