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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江县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宣传教育打击非法捕猎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1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四川通江县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宣传教育 打击非法捕猎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四川通江县接受舆论监督—— 加强宣传教育 打击非法捕猎   '...

四川通江县接受舆论监督——加强宣传教育 打击非法捕猎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四川通江县接受舆论监督——
加强宣传教育 打击非法捕猎
  2月20日,你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四川通江县非法捕猎猖獗,贩卖野味成灾》的来信后,通江县委、县政府领导迅速召集林业、工商、水利、税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要求全县相关部门引以为戒,切实搞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
  来信提到的非法贩卖野味的两家店铺被通江县森林公安人员查封,非法经营的野味被全部没收。2月21日,县林业局对两家店铺业主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款4400元,依法追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2500元。
  县林业局从3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严厉打击猎杀和购销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目前,全县已出动了15辆宣传车、15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分赴各重点地区进行检查,并向全社会公布了2部监督举报电话。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布告》,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经营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县林业局、水利局向全县印发了2500多份《通江县境内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张贴到村社,做到家喻户晓。
  我们将利用每年10月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4月的“爱鸟周”,在全县发起“保护野生动物志愿者”行动,积极倡导“爱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号召人们不狩猎、不贩卖、不驯养、不食用野生动物,使人们自觉树立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四川通江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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