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公布”当“公开”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基层传真
莫把“公布”当“公开”
为促进民主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各地相继出台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企务公开、村务公开等一系列公开制度,这无疑对充分发扬民主、杜绝暗箱操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把“公开”当成了“公布”,即把相关数据、办事结果简单公布出来就万事大吉了,从而偏离了“公开”的初衷。“公开”的目的是给群众以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调动群众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达到杜绝暗箱操作、遏制腐败的效果。而只将有关的数据和办事结果简单公布完事,仅是“公开”的一个方面,只实现了群众的知情权,而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却被变相地剥夺了。虽然是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形式公布了,但由于缺少按程序决策这一关键环节,只能算“公布”而不是“公开”。所以说,虽然说“公开”了,但群众仍是怨声不断,意见纷纷,都说这是在走形式、“假公开”,事实也的确如此。因此,“公开”不能仅停留在“公布”上,而是要按照“公开”的实际要求,给群众以充分监督权和决策权,让群众参与事前、事中、事后决策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解疑释惑,达到真正监督的目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开”。
江西省宜丰县委组织部 邹梁斌 周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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