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第4版(要闻)专栏: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本报北京4月7日讯 记者温红彦、丁伟报道: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论坛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论坛提出,实现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提出的全面、优质、多样化需求,必须充分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等出席论坛。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梁衡主持论坛。
朱丽兰在讲话中对民办教育取得的成就及其对我国社会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她说,《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于2002年12月颁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制定实施细则。作为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结合实际,在监督和督促上下功夫,为民办教育发展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
章新胜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要把我国沉重的人口包袱变成巨大的人力资源财富,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当前,我国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教育资源供给仍然严重不足。办好新时期的教育事业,不但要靠政府,还要靠社会,靠全民。在这方面,民办教育功不可没。
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民办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到2002年底,民办教育机构达6万多所,在校生超过1000万,办学范围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各个领域,并涌现出一批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学校,造就了一批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先进办学者。本次论坛有20多位与会者是民办教育领域各个方面的优秀分子。论坛会上,他们畅所欲言,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教育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促进法》为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必将极大地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同时,《促进法》也对民办教育和民办教育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更大的功能,形成自己适当的定位、特色和发展走向,是目前民办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
论坛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等问题上。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说,民办教育为扩大受教育面、推动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也赢得了日渐广泛的重视和尊敬,但在实际办学过程中,民办教育机构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更宽松的社会环境。《促进法》在民办教育的公益属性、平等待遇、合理回报等方面体现了对民办教育强烈的促进意识,但法律条文难免宽泛、笼统,急需在征求包括民办教育机构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谈松华、胡大白、谢维和、张杰庭、朱永新、徐亚芬、侯小娟等还从民办教育的发展模式、政策环境、办学特色、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本次论坛由人民日报教科文部主办、西安翻译学院协办。人民网对论坛进行了现场直播(详细资料请见人民网:http//www.peopledail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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