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万元吃喝任务强摊 衡南百余单位无可奈何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
170万元吃喝任务强摊 衡南百余单位无可奈何
据新华社长沙4月8日电据《三湘都市报》报道,衡南县一些单位日前向该报投诉:县委办要求109个单位一年内要到指定的鑫泉宾馆消费170多万元,费用由县财政按季度代扣。
据知情人称,鑫泉宾馆原是衡南县委、县政府的招待所。2002年,宾馆由县政府办一些干部集资经营,按股分红。12月21日,衡南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办好鑫泉宾馆的通知》,要求凡由县财政拨付经费召开的会议,需要就餐、住宿的,一律安排在鑫泉宾馆;全县财政拨款单位,除会议外每年按招待费总额的40%确定在鑫泉宾馆的消费基数;县自费事业单位,按照不少于全年招待费30%的标准确定基数。该规定从今年起开始实施。不少单位都表示无法接受。
衡南县政府办主任黄日荣解释说,当时一些干部每人自愿拿出5000元作为宾馆的启动资金,但既不入股,也没有分红。下发文件是为了帮助宾馆走出困境,从表面看来的确不妥。但实质上可以节约公费支出,有利于干部廉洁。
湖南省纪委党风廉政室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政府办个人集资经营宾馆,已经涉及到腐败问题。退一步说,即使鑫泉宾馆的开办经营是政府行为,进行强制性消费也明显不妥。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