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售后将来领养老金找谁
第16版(企业经纬)专栏:职工热线
企业出售后将来领养老金找谁
编辑同志:
我25岁参加工作,在厂里一干30年。本来再过5年就该退休了,但最近我所在的厂被出售,我年纪已大,估计不能继续留在企业里,只能领一笔安置费。安置费毕竟是有限的,再过5年,我找谁去领养老金呢?
河北 吴瑞
吴瑞同志:
就你的问题,我们走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据介绍,早在1999年,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强调必须妥善安置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具体有以下几条:
(1)出售企业前,原企业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经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从出售价款中相应抵扣。
(2)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职工安置方案应经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出售企业的全部职工原则上由购买者负责妥善安置,并负责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出售后愿意继续留在该企业工作的职工,购买者应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愿留在该企业工作的职工,可自谋职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
按此规定,你5年后的养老金是有保障的。因为国家政策已明确,出售企业的全部职工由购买者负责参加社会保险,以前参保的个人账户和视同缴费年限有效。将来退休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计发养老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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