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首例车内环境污染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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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首例车内环境污染案判决
据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近日,国内首例车内环境污染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这也是国内首例汽车消费者状告汽车经销商胜诉的民事案件。
原告卢洪祥于2002年3月23日从北京云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美国产道奇公羊5—2L汽车,价款为69万元。同年8月,卢先生发觉车内气味刺鼻难忍,自己的头顶开始小片脱发。经有关部门检测,其车内空气中的甲醛含量超出正常值26倍多。
今年3月29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卢先生购车价款、车辆购置费、养路损失费、保险损失费共计7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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