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系统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刘复之指出坚决惩治贪污贿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之一
第4版(要闻)专栏:
检察系统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刘复之指出坚决惩治贪污贿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之一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 新华社记者周立宪、本报记者晓渡报道:检察机关重建以来第一次反贪污、贿赂斗争的群英盛会今天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电话会议的形式,表彰全国检察系统惩治贪污、贿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河北省永年县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科科长李东升、黑龙江省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孙桂华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欧名宇等3人被授予“模范检察干部”称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科等39个集体和66名个人被通令嘉奖;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等75个集体和130名个人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在表彰大会上讲话指出,坚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之一。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就是在惩治贪污、贿赂斗争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他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敢于碰硬,秉公执法,表现出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人民检察官形象。
刘复之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继续贯彻执行1990年检察工作计划要点,在下半年工作中紧紧抓住贪污贿赂犯罪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这两个重点,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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