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电子书的版权?
第8版(科教周刊)专栏:服务桥
谁来保护电子书的版权?
编辑同志:
最近我的一部作品将由一家出版社出版,出版社征求我的意见,问我是否愿意在出版纸质书的同时出让电子书的版权。我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扩大作品影响力的方式,但担心电子书被人盗版,版权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请问现在对于电子书的版权保护有哪些技术手段?它能确保电子书不被盗版吗?
北京读者 陈涌泉
电子书是与纸质书相对应的、可以直接在计算机或手持设备中阅读的计算机文件。早期的电子书通过光盘或互联网免费下载等形式提供给读者,版权无法得到保护,因此早期的电子书出版发展非常缓慢,光盘出版赢利艰难。
从1999年开始,出现了以数字版权保护(DRM,DigitalRightsManagement)为核心的电子书技术,它被评为1999年度十大科技成果之一。美国畅销小说作家斯蒂芬·金在2000年3月14日发表了一本电子书《RidingtheBullet》,这是第一本只出电子书不出印刷版本的书,也是得益于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作家在半个月内获得了45万美元的收入。从这几年的网络出版发展看,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于网络出版后,出版电子书的出版社和销售电子书的网站持续增长,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推动了电子书产业的发展。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目的是保护数字内容的版权,从技术上防止数字内容的非法复制,最终用户必须得到授权后才能使用数字内容。对于电子书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需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密等技术保证电子书的安全性、对电子书进行合理的授权后才能阅读、电子书不能被非法拷贝、电子书的内容不能被随便修改、电子书在流通过程中应该是可计数的。
数字版权保护是电子书出版中最重要的技术基础,只有通过它,电子书的作者和出版社才能得到相应的收益,电子书销售数量才可计数。电子书销售网站能从出版社得到电子书的销售许可,读者通过网上支付购买电子书。出版社也可以把电子书通过销售渠道卖给图书馆,图书馆购买电子书就像购买纸书一样,按复本数购买,对读者提供借阅的服务。
从2000年《RidingtheBullet》发表以来,电子书保持着持续的发展。据统计,美国80%以上的出版社都进入了电子书出版。在2001年时,只有方正电子和美国的netLibrary,推广基于DRM技术的数字图书系统,把有版权保护的电子书应用到图书馆。而从2002年底开始,更多的技术及服务提供商推出了针对图书馆的产品,例如Adobe、Overdrive、Libwise等。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专家 周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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