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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庆阳县王家村取得试办土地公债经验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陕甘宁庆阳县王家村 取得试办土地公债经验 第2版() 专栏: 陕甘宁庆阳县王家村 取得试办土地公债经验 【新华社延安二十八日电】陕甘宁边区试办土地公债'...

陕甘宁庆阳县王家村 取得试办土地公债经验

第2版()
专栏:

陕甘宁庆阳县王家村
取得试办土地公债经验
【新华社延安二十八日电】陕甘宁边区试办土地公债,已在庆阳县高迎区王家村试验中获得成功。该乡共征购地主土地一千九百余亩,每亩地价为该地一年至年半之收获量,初由六十八户无地及廿二户少地农民所承购,平均每人得地五亩至六亩,(山地二亩,折平地一亩),地主每人留地至少九亩,遵照了超过当地中农百分之五十的规定。该乡原有土地九千余亩,人口一千余,在减租中除有七十三人得地五百余亩外,尚有无地少地农民四百五十七人,经此次征购后,该乡百分之九十七的土地,已为农民所有。在庆祝大会上,农民一致要求,将因大地主王银而得名之王家村之王家,改名为农家。此次工作中采用了如下的方法:(一)进行深入详尽个别的调查,按照每人具体情况,向其宣传。(二)召开乡民大会,民主讨论,发动群众征购土地的热情。(三)根据实况,修改“征购条例草案”之第十一条:承购以现耕为基础一点,因以现耕为基础,只能使佃户得地,其他贫雇农将很难得地,且原佃户虽拿出现耕地三分之一,但从此不交租,以其过去每年收获量之一半要交给地主来算,实际上收入是增加了,故原佃户对此修改亦同意,这样使贫雇农都能获得土地。(四)将地主老约毁弃,另立征购新约,并健全村政权,把善后工作做得彻底,因之结果确实达到了发动广大群众,使所有无地农民得到了土地,不损害富农、中农基本利益与照顾了地主,加强了群众组织与健全了村乡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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