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人大评议见成效
第16版(民主与监督)专栏:地方人大在线
通城人大评议见成效
本报讯 从2002年10月开始,湖北省通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41个部门进行了评议,对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向县委作了汇报。县人民政府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及时作出了处理决定,取消了7个方面的收费。一是严禁卫生防疫等部门在教育部门的搭车收费及城建规划部门在办理建房手续时搭车收取绿化费等项目。二是取消林业部门在风景区的设卡收费,严禁在风景区出售墓地。三是严禁公安部门抓赌罚款和没收赌资不现场开具收据。四是取消并查处教育部门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勤工俭学和其它各种乱收费,禁止强制推销校服。五是取消环保部门对摩托车业收取的尾气检测费,禁止上路收费。六是取消交通部门对没有使用微机售票而向乘客收取的微机售票费。七是按县政府2002年223号令生猪防疫费由8元降为4元。
(王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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