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心·热心·真心
第16版(民主与监督)专栏:民主评说
公心·热心·真心
宋鸿格
冬去春来,乘着党的十六大的强劲东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都依法选举产生了。面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笔者由衷地感到,我们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又增添了新的血液,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又增加了新的活力,因此,笔者在对人大代表致以深深敬意的同时,又不禁想说一句:人大代表,要想当好不容易。作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应当要有“三心”,明确三种职责。
一是公心,作好选民利益的维护者。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出来的。能获得选民的选票,至少说明这位代表处理问题时能从大家的和集体的利益着眼,主持公道,顾全大局,因此赢得了选民的支持。况且宪法和法规规定人大代表有宣传法律和政策、协助实施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所以,身怀公心,秉公办事,应用法律手段维护好选民的切身利益,是时代对人大代表的根本要求。
二是热心,作好选民冷暖的知情者。虽说人大代表根植于广大选民之中,对他们的冷暖和困难了解得最多,但这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如果没有对选民负责的责任感,没有关心选民的热情,是很难掌握真实情况的,特别在当今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和工作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热心于公众和公益事业的人难能可贵。社会需要热心肠,人大代表应当做出表率。
三是真心,作好选民意愿的传递者。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石,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人民愿望能得到充分的表达,人民的呼声和要求能得到有效的传递。听民声,达民意,是选民对代表最起码的要求,所以,只要有为选民服务的真心,替选民着想的真情,敢于说真话,道真情,办真事,人民群众就会真正感受到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会早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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