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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追求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0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永恒的追求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巧理百姓事,妥处万户忧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永恒的追求 肖鸿清   我出生在湖南省'...

永恒的追求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巧理百姓事,妥处万户忧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永恒的追求
肖鸿清
  我出生在湖南省湘潭市一个贫穷的山村。听母亲说,刚满月时,爷爷抱着我向前来祝贺的亲友预言:这小子浓眉大眼,将来会做官!1978年12月,我从部队退伍被安排到赤壁市人民法院,当了一名法官,实现了爷爷的愿望,从此与“法官”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此心中便有了“天平”。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官胸前有一架华表撑起的天平,昭示法律的威严和神圣的使命。力量在天平上体现,邪恶在天平上严惩。
  巧理百姓事,妥处万户忧。法官胸前有一架麦穗竖起的天平,满载着共和国的嘱托和人民的叮咛。纠纷在天平上化解,谜团在天平上理清。巡回办案,诚心为民,法官的脚丈量祖国万水千山,步履匆匆。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法官胸前有一架国徽托起的天平,蕴含着法律的精神,辉映着法官的光荣。正义在天平上弘扬,贪官在天平上现形。法官们廉洁自律,护法护民,用一点一滴的行动挡住了“糖弹”的进攻,维护了公平与正义。
  法官没有唯我独尊的地位,必须奉法为尊,唯法是从;法官没有随心所欲的权力,必须守法为先,执法为业。法官的一切活动都为了执行法律,在执法过程中,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在审判席上,法官的形象就是法律的化身;法官宣读判决,体现着法律的精神和尊严,这就是共和国法官的形象。
  当我读完少年犯出狱后来信的那一瞬,当我看到老百姓获得伪劣稻种赔偿款的那一刻,当一面面破镜重圆、一个个厂家复苏的时候,我便忘记了疲劳,忘记了病痛,忘记了烦恼。这是因为,民事,民事,人民的大事,事关百姓忧难,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形象。身为一名法官,就要让国徽更闪光,要让天平更公正。
(作者系湖北赤壁市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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