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防范机制——长沙市公安机关服务城市发展调查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社会视点
创新防范机制
——长沙市公安机关服务城市发展调查
本报记者 裴智勇 周立耘
城市的稳定和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大中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流动频繁,各种商业经贸活动空前繁荣,城市治安秩序面临巨大的考验。在此形势下,公安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为城市发展服务?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于2月下旬在全国文明城市之一的湖南省会长沙市做了一番调查。
司法调解驻所——调处矛盾纠纷
问题:在城市警力严重不足,疲于应付的不利条件下,如何有效处理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维护城市治安安定?
办法:在派出所设立司法调解室。“是你动手打了人!”“是你先拦我的车!”2月22日,在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的司法驻所调解室里,中巴车司机刘某和大巴车司机高某在争辩。司法调解员老李正查明两人身份,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去年,我们调解纠纷693起,”老李说,“平均每天调解2起。”老李拿出调解档案记录本,经他手调处的每一起纠纷都详细地记录在册。
发生在社区邻里间的各类予盾纠纷有时虽然是鸡毛蒜皮,但要处理好却也费力劳神。长沙市公安局和司法局合作,在全市各个派出所设立司法驻所调解室,抽调司法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共同合署办公,专司调处。谈到司法驻所调解的好处,雨花亭派出所所长张哲辉说:首先是方便了群众。一旦遇有矛盾纠纷,群众可就近到派出所的司法调解室。其次是解放了警力。派出所的社区民警从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得以全身心投入安全防范和社区服务工作。第三是及时防止了民转刑案的发生。由于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概率大大减少。
有关数据表明,长沙市目前已设立司法驻所调解室251个,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达98%,去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刑事发案指标控制——扭转重打轻防
问题:多年来,人们习惯用破案多寡来衡量公安工作的好坏,公安机关及民警也形成了重打击轻防范的心理,这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对公安工作的要求。
办法:刑事发案指标控制制度。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坡子街派出所地处城市商业最繁华地段,在该所会议室的墙上有面醒目的大表格——《坡子街派出所社区发案情况一览表》。表上各项数据历历在目:小西门社区去年1、2月共发案9起,今年同期发案仅2起;太平街社区今年1月发案16起,2月发案8起,发案率降幅达50%。该所所长刘志敏对记者说:“发案数据使人对社区治安状况一目了然,这给社区民警增加了无形的心理压力和工作动力。”
长沙市公安局明确提出社区民警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安全防范和控制发案以及发了案能够提供破案线索,并在全市推行刑事发案指标控制制度。长沙市公安局在对全市自1998年来连续4年的刑事发案率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后,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发案控制指标。过去,侦查破案、打击处理是派出所工作考核硬指标,而组织安全防范、控制减少发案则甚少或不予考核。刑事发案指标控制制度的建立使派出所安全防范工作有了硬性的考核机制。
长沙市公安局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处的何建文处长说:“对社区民警的考核,以辖区发案多少作为主要依据,从而衡量社区治安工作的好坏。”推行发案指标控制制度的前提要求如实立案,市公安局对此明文规定,一旦发现有不如实立案的现象,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责任单位、领导和社区民警所有评先评奖资格。刑事发案指标控制的推广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2002年长沙市共立刑事案件41049起,同比增长8.46%,增幅比2001年下降了20.86%。
为了最大限度地控制发案,在长沙市综治办的牵头组织下,全市从国有企业下岗工人和享受“低保”的人员中招聘组建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目前,长沙市共有治安巡防队316支,队员达4237人,巡防队在社区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夜间巡逻,治安防范的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每一个角落。今年3月1日下午4时许,侯家塘派出所巡防一中队在广济桥一带巡逻时,现场抓获两名正在盗窃小汽车的犯罪嫌疑人。
多警种协作——服务城市管理
问题:城市交通和改造扩建引发治安热点难点,各项大型节会活动增大安全保卫压力,城市管理成为新课题。
办法:依法改进公安管理方式,多警种协作严格执法。
在长沙公安的各警种当中有一支特殊的队伍——公安城管支队,它是为了保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顺利实施而专门组建的。公安城管民警的工作很辛苦,有时还不为群众所理解。民警张宏对记者形象地说道:“当好一名城市管理警察要具备三个‘硬’:一要耳朵硬,听得群众骂人的脏话;二要腰杆硬,在拆迁现场执勤时经常要站一整天,腰杆不硬挺不下来;三要嘴巴硬,和群众摆事实、讲道理,没有一副好口才不行。”城管当先锋,公安作后盾。该支队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协作,在参与拆除违章建筑、查处阻碍城管执法、维护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长沙商业和服务业繁荣,人口流动密度大,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作为维护城市街面治安秩序的尖兵,长沙巡警着力构建“步巡保点、车巡保线、处警保面”的立体街面治安控防体系,积极迅速打击和防范街头违法犯罪活动。这里所说的“点”即金融机构、繁华商场、政府首脑机关等重点部位,“线”指城市马路,“面”即整个巡逻防范区域。只要接到群众报警,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长沙巡警都能实现24小时快速处警。据了解,长沙市已连续四年开展“人民满意巡警”评比竞赛活动,市民群众纷纷投票选出心中满意的好巡警,巡警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认可。
接连不断的各种大型展会和经贸活动已经成为推动长沙经济挺进的强大助推器。仅在2002年10月到12月期间,就有全国秋季糖酒交易会、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等重大经贸和文化活动陆续在长沙举行。长沙市公安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万无一失地安全顺利举行。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是公安机关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关键。就在我们调研期间,长沙市公安局在全市城乡广泛深入展开“泰山行动”,以此深化巩固两年“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据统计,长沙公安机关在行动开展半月期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500余名;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得到有效净化。长沙市公安局长龙建强就此阐发打击违法犯罪和预防控制发案的关系时,说:“公安机关的职能必须紧扣安全、秩序和管理这三个方面来发挥,扎扎实实抓好社会治安工作。在新的复杂治安形势下,我们必须从社会大治安的战略格局出发,大力构筑警务运行新机制,实行变‘以打为主’为‘打防结合’,进而实现‘以防为主’的警务活动大转移。只有这样,维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工作目标才会得到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才能得到根本保障,城市的发展才不至于成为一纸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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