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从简”的遗嘱应当尊重
第1版(要闻)专栏:今日谈
“丧事从简”的遗嘱应当尊重
老牛
一位老同志病故了。他生前曾有遗嘱:丧事从简,遗体捐献给医院。这位老革命最后一次为人们做出了典范。然而实际上,后来还是搞了规模可观的遗体告别仪式,遗体也未能捐献。遗嘱之所以落空,是因为死者的家属不同意丧事从简,也不愿捐献遗体。
家属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替死者着想,他的遗嘱没有执行,相反,强使他顺从生者的意愿,剥夺了他最后一次为人民做出无私奉献的机会,不能不令人遗憾。
死者生前作这番遗嘱,想来绝非偶然。
这些年来,社会上在治丧问题上流弊甚多,大办丧事愈演愈烈,甚至一些腐朽的封建迷信做法也沉渣泛起,成为“公害”。就是在党员干部家庭中,也有些家属为追求已故者的“身后哀荣”,力争治丧的高规格,甚至要求“破格”,影响很不好。许多老同志深恶这类歪风,留下“丧事从简”的遗嘱,此举理应受到格外的尊重,怎好随意违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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