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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0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 实施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 实施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本报北京3'...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 实施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
实施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 记者王建新报道: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决定:今年实施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力争今年北京市区空气质量2级和好于2级的天数达到60%。
  今年,北京市将分8个方面采取27项具体措施控制大气污染。为控制扬尘污染,要求全市各类工地达到“绿色工地”要求,制定沙尘天气扬尘污染控制预案。为控制煤烟型污染,要求今年10月底以前完成城近郊区1500台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工作,东城区等4个内城区14兆瓦以下的燃煤锅炉要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朝阳、海淀、丰台区四环路以内区域以及石景山区古城地区的14兆瓦以下的燃煤锅炉,也要力争改用清洁能源。为控制机动车污染,今年4月份开始陆续限制高排放车辆在二环路范围内行驶;年底前,要将主要在三环路内行驶的660辆老旧公交柴油车,置换为符合绿色环保标志要求的车辆。为控制工业污染,要组织协调市区电力及其他工业企业落实年内削减工业用煤100万吨的任务,首钢总公司自今年起要按600万吨钢产量组织生产,要组织市区20家有污染的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搬迁或停产,全市所有机立窑水泥生产线要实现关停。
  同时,北京还计划组织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公顷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地区绿化面积1000公顷,全年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3.33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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