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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炼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精炼 第8版() 专栏: 精炼 周溶泉 用很少的笔墨去表达很多的意思,这就是常说的精炼。精炼与否的标准不在于形式地去看文章的长短,而在于有没有多说那些看'...

精炼

第8版()
专栏:

精炼 周溶泉
用很少的笔墨去表达很多的意思,这就是常说的精炼。精炼与否的标准不在于形式地去看文章的长短,而在于有没有多说那些看来不必要的话,有没有真正地把水挤干。
古代有些作家就很注意去把“水”挤“尽”。在《古今谭概》《书马犬事》上记载着这样的一个小故事。今抄录如下:
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公曰:“试书其一事。”一曰:“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一曰:“有马逸街衢,卧犬遭之而毙。”公曰:“使之修史,万卷未已也。”
曰:“内翰云何?”公曰:“逸马杀犬于道。”相与一笑。
“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这样写是把重点放在“犬”上。“有马逸街衢,卧犬遭之而毙”这样写是把重点放在“马”上,比第一种写法少了一个字。“水”是“挤”了,可是“挤”得太少。这就难怪欧阳修说:“叫你们写书,万卷也没有个完啊!”这是最严厉而中肯的批评。“逸马杀犬于道”这才是真正地把“水”挤“尽”了。
由十二个字缩成六个字,但丝毫不减原意。“有”、“卧”、“衢”、“蹄”、“而”、“之”这六个字确是多余。“有”,可有可无,当然该删;“卧”,没有必要去说,狗不卧在路上,就不会被马踏死;“衢”,前面已有“道”字,意思明显,何必再赘;“蹄”更显得噜囌,马踏死了犬必然用“蹄”,毫无疑问;“而”是一连词,在这里不用它无关紧要;“之”是一代词,踏死的是狗,前面已经言明,一删反觉干净、利落。
我们必须要注意锤炼语言,尤其是诗更要注意语言的精炼,使其像发光的宝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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