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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进社区”活动启动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3-3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全国“法律进社区”活动启动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法律进社区”活动启动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李术峰)29日,北京芳城园第二社区市民学校'...

全国“法律进社区”活动启动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法律进社区”活动启动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李术峰)29日,北京芳城园第二社区市民学校,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王宏图走上讲台,为社区群众热心讲解继承法问题……以北京市丰台区举办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为标志,2003年全国“法律进社区”活动迈出第一步。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2002年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为了进一步推动这一活动的深入开展,四部门与有关部门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决定2003年在全国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系列活动。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启动仪式上说,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增强社区居民遵守法律的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进社区”活动要真正把法律送进社区,诚心诚意地为社区群众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要求,要努力做到每个社区建设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每个季度上一堂法制课,每个社区配一套法律图书,建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要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把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充分整合,使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更加生动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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