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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口江苏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3-2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取消农业户口 统称居民户口 江苏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取消农业户口 统称居民户口 江苏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本报南京'...

取消农业户口 统称居民户口 江苏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取消农业户口 统称居民户口
江苏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本报南京3月28日电 记者龚永泉报道:江苏省将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全面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等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取消“农转非”制度,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
  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是: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在城市先落户后就业;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城市工作满两年及进入城市投资兴业的,可在城市落户。在城市投资兴业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落户条件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取消对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属投靠配偶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农民的土地使用、流转及计划生育政策,按原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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