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群众要求办事坚持等价互利原则 杏花公社协作取水抗御干旱
第3版()专栏:
按照群众要求办事坚持等价互利原则
杏花公社协作取水抗御干旱
本报讯 湖北红安县杏花人民公社的干部,在旱情日益发展,受旱面积愈来愈大的情况下,根据群众要求,本着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组织大队与大队、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协作,搬大水,力争扩大灌溉面积。
杏花公社是红安县旱情比较严重的公社之一。6月中旬全社六千多亩水稻,断水面积就达80%。许多塝田和畈田的秧棵开始变黄。在干旱面前,部分干部有等天下雨的思想。公社党委和在这里帮助工作的中共黄冈地委和红安县委的一些负责同志发现这些情况后,认为就当时的抗旱斗争形势看,有必要进一步深入群众中去开展调查研究,弄清情况,按群众的意见办事。就这样,全公社十一个大队,都分别在6月20日至23日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和社员代表大会。6月20日,花果大队党支部书记王基福在支部扩大会上介绍了他在西胡家塆生产队和老农一块商量的抗旱对策,提议和培城生产队搞协作,从他们那边的三里岗生产队大河搬水上山,开挖五公里长渠,可以一举灌溉全公社的建苏、培城、长青、环城等四个大队和长山公社的一部分生产队的土地,扩大灌溉面积三千六百余亩,并要求公社支持,立即作出决议,组织行动。
在公社党委扩大会上,县委常委萧林山、公社党委书记郭继太,分别把群众的意见摆了出来,其他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所反映的情况也大致一样。因而用事实教育了干部,提高了认识,一致认识到根据全公社的干旱发展情况,必须按照广大群众的意见办事,立即组织协作,搬大水,努力扩大灌溉面积。就这样在公社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许多干部都深入到生产队里同老农一道,一边下大河勘测规划搬大水的埠头;一边组织行动。全公社在三天中,大队与大队、生产队与生产队开展协作搬大水的埠头就达到二十五处,水车三百一十六部,抽水机十多台。像建苏和培城两个大队,为扩大灌溉面积,他们双方将三里岗大河的水用两台抽水机搬到三十多米高的山上,沿山开渠,这样,两个大队的灌溉面积就从原来各自搬水只能灌溉五百亩,扩大到一千六百亩。
在开展协作,搬大水的抗旱斗争中,这个公社还特别注意了区别不同的协作形式,采用不同的办法来坚持执行自愿互利、等价交换和多劳多得的政策,全公社的协作形式有两种,处理自愿互利的办法也有两个,一是大队与大队互相有受益田的协作。对于这种协作形式,则采取按各自受益的田亩多少,共同摊负劳力、工具,工分由本队统一记,大队承认各生产队社员的抗旱工分。二是以大队为单位,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一方受益多方支援或多方受益一方支援的协作。这种协作形式,抗旱工分、投资全部由大队统一负担,对于出外支援抗旱的生产队,如确实因为本队无水可搬,而又支援了别队的抗旱工具、劳力,将来大队按照这个生产队受灾程度减少“三包”产量。这样一来,更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搞协作,扩大灌溉面积的积极性。
目前,全公社投入搬大水的水车已由开始的三百一十六部增加到四百七十多部,劳动力由一千七百余人增加到二千三百余人。紧张的抗旱斗争,在继续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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