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密切农村干群关系
第6版(读者来信)专栏:观察台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密切农村干群关系
最近,我们对全县5乡1镇12个村的干群关系作了抽样调查,发现乡村干部与群众关系紧张的占35%,关系一般的占50%,关系融洽的只占15%。干群关系的摩擦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要求共同富裕和干部只顾自己致富、对群众的致富不予关心的矛盾;二是要求定期公布帐目和财务不公开的矛盾;三是要求干部公道正派和有些干部为政不廉的矛盾;四是农村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和干部作风不扎实的矛盾。由于一些乡村干群关系紧张,给党的农村工作造成损失。为何会造成一些乡村干群关系紧张呢?
放松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一个时期以来,有些乡村党组织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未能很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致使有的乡村党员干部在决定重大问题时,独断专行,不同群众商量;有的只想自己致富,不为群众谋福利;有的一切向钱看,为政不廉,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败坏了干群关系。
随意收费,增加农民负担。有些乡村干部违纪违章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有些乡村干部借县有关部门征收税费之际,层层加码,加重农民负担。据调查,1989年,我县农民直接负担的各种提留、摊派有21项60多种,人均27.65元,占当年人均纯收入447元的6.2%。其中乡村干部乱摊派的有8项19种,人均9.7元,引起群众的不满。
财务不公开,制度不健全。我们这里的一些乡村财务帐目混乱,许多村组不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不少村组不建帐,一些村组干部贪污挪用集体公款严重。去年,县有关部门审计了7个乡镇的13个村68个村民小组的财务情况,清查出各类违纪资金70.75万元,其中贪污1.02万元,挪用4.31万元,贪污挪用公款的村组干部有43人,占这些村组干部总数的46%。由于乡村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一些乡村干部肆意花费集体资金。据调查,全县村组两级干部用于吃喝的公款每年至少60万元,全县农民人均负担2.14元。
服务工作不能满足需要。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为农民服务的工作远远满足不了农业生产的需要。现在,农业服务工作不配套,有的服务组织以盈利为目的,伤害农民利益。不少地方农用物资紧缺,许多农民按正规渠道买不到化肥、柴油等,而黑市上的高价化肥、柴油比比皆是。另外,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不畅,中间环节过多,使生产几经大起大落,时而供不应求,时而卖不出去。对此,一些农民把怨气发泄在乡村干部身上。
忽视对农民的教育。近年来,一些乡村忽视了对农民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政策法规教育,造成一些人不愿意承担对国家、集体应尽的义务,有的人目无法纪,乱占宅基地,多胎生育,偷盗赌博,打架斗殴。作为乡村干部要履行管理约束职责,必然与这些人发生摩擦,甚至遭到有关人员的报复。
我们认为,要密切农村的干群关系,首先应切实搞好干部下基层的工作。有关部门要选派一些具有农村工作经验,掌握农业技术,懂经营管理的干部到农村去,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各种问题,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上的具体困难。
其次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现在,不少农村基层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甚至瘫痪状态,许多农村基层干部思想文化素质低。有关部门必须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进行整顿,要把那些公道正派、愿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第三要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教育。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干部廉洁奉公,关心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农民爱国家、爱集体。有关部门还要注意沟通农村干群感情,使干部理解、尊重群众,耐心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使群众理解、支持干部的工作,体谅干部的苦衷。同时,对于那些贪污、浪费集体资金的干部,对于那些暗中毁坏干部财物、危及干部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有关部门应依据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陕西澄城县 赵曙明 桂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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