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行涉农负担事件责任追究制 长春落实1000万元扶持农村教育
第4版(要闻)专栏:
浙江实行涉农负担事件责任追究制
长春落实1000万元扶持农村教育
本报杭州3月25日电 记者江南报道:浙江省近日宣布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擅自制定加重农民负担文件、违规向农民收取税费等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案件、事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将受到相应处分。此举旨在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浙江省公布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工作作风粗暴,导致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或有对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重大案件、事件隐瞒不报等情况,将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擅自设立涉农负担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或违规组织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活动的,将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以纪律处分。
本报长春3月25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记者从长春市政府获悉,长春市今年将落实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教育。
为改变农村教育薄弱状况,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长春市政府今年将落实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教育。将投资400万元建设20个农村教育实践培训基地中心,扶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多功能的职业教育中心;设立农村教育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救助农村贫困学生,在农村中小学试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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