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主义不可取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专栏:经济漫笔
地方保护主义不可取
黄宣传
最近,北京市的领导明确表示:北京市对地方产品不搞保护主义。这不失为明智之举。
市场销售不旺,首当其冲受影响的是地方经济。为此,有些地方便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如规定凡卖外地的彩电,地区差价一律上交财政;给商业企业下达销售地方产品的硬性指标,等等。
这些做法也许可在短期内扩大本地产品的销售,缓和工商矛盾,但从长远看,并不利于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人为地搞地区封锁,堵塞流通渠道,不符合改革开放的总要求,也违背了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其结果只能是保护落后,使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打破地区封锁,使产品合理流通,优胜劣汰,方能促进工业部门提高经营水平,生产更多适销对路、价廉物美的商品,满足人民群众不同消费层次的需要,最终使市场活跃起来。
当然,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并不意味着提倡盲目无序的商品大流动。在质价相当的情况下,经营好地方产品,减少流通环节,节省流通费用,加快资金周转,对工商企业都是有利的。本地质高价廉的产品,就更无须舍近求远。
地方政府采取一些行政手段,扶植本地企业发展生产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要抓到点子上。人为割据市场、搞地方保护主义,只会给企业帮倒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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