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环保和生态建设力度
第7版(两会建言)专栏:
加大环保和生态建设力度
杨海琰(贵州)
今后国家应继续加大环保和生态建设的工作力度。
加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用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等办法兴建一批环保基础设施。
加大行政执法部门环境和生态执法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人大要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扭转环境与生态保护执法不严的现象,保证环境生态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国家要有计划地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对整个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治理,使之较快恢复。
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环境和生态保护各主体的法律责任,用更加明晰的条文加以规范,形成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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