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良好治安环境——代表、委员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8版(两会采风)专栏:记者视野
共创良好治安环境
——代表、委员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本报记者 吴兢 王比学 李同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状况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朱镕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句令人欣喜的话。谈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代表、委员们都说: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现状:群众安全感增强,但不可盲目乐观
背景:国家统计局去年下半年进行了一次安全感调查,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万名群众。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群众认为很安全、比较安全和基本安全。
吴家友代表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有着丰富的政法工作经验。他做了一个对比:前几年,社会治安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犯罪率较高,重大恶性案件不断发生,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这几年,犯罪率大幅度上升的势头被遏制,一些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整治,人民的安全感自然就增强了。他说:“当然,对治安形势不可盲目乐观。引发治安问题的消极因素仍然存在,滋生违法犯罪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打击犯罪的力度仍需加大。”
“老百姓都感受到了治安状况的好转。”谈起社会治安,政协委员羊子林也做了肯定的评价:“尽管社会治安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成绩是明显的。要创造一个好的治安环境,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打击:“铁拳”要硬,行动要快
背景:2月25日中午,清华大学荷园餐厅、北京大学农园餐厅先后发生爆炸。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多警种密切配合,日夜奋战。经缜密侦查,追查到犯罪嫌疑人在福建省福州市,并于3月8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黄旻翔抓获。
“这起影响较大的爆炸案,警方仅用了12天时间,便一举告破。这充分说明了警方的侦破水平!”1.85米大个的武警四川省总队政委郑顺民代表声音洪亮地说:“社会治安要抓好,首先要有一支过得硬、能打仗的专业执法队伍。这支队伍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骨干力量,要依法坚决打击犯罪活动,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从中央到地方、从政法机关到各职能部门联防联动,才能让罪犯无可乘之机。”
背景:2001年4月,一场声势浩大、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并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效。2002年1月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29万起,仅比去年同期上升0.6%,上升幅度下降34.3个百分点,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爆炸、杀人、劫持、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有所减少,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0.6%、3%、51.9%、6.8%、9.6%。
“‘严打’打出了声势,取得了成效。”江苏省徐州市市长潘永和代表说:“一定时期采取‘严打’的方式是完全必要的,实践证明也有很好的效果。但社会治安问题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光靠‘严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执法机关要提高日常控制和打击犯罪的水平,增强预防犯罪的能力,‘打防控’一体化才能切实解决治安问题。”
防范:群防群治,突出重点
背景: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下官村,村民们对村里的治安用“非常满意”四个字来形容。该村的治安防范任务是由一名下岗职工承担的。5年来,这名治安员想出多种办法制止违法行为,全村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武警湖北省总队队长司久义代表说:“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只有走群防群治之路,集中人民群众的才智,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稳定工作才会有坚实基础和不竭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全面发动、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参与。”
背景:据专家分析,预防犯罪要重点抓好对四类人群的管理:一是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三是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尽可能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犯罪。
被少年犯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的尚秀云委员,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她说:“社会应该给孩子们提供一个净化的环境,包括犯罪的未成年人。对于那些被判缓刑的孩子,社会要多一份关爱和帮助。法官要和学校老师、社区的热心人一起做好帮教工作。这些孩子每年都有考上大学的。这样就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从法庭延伸到了社会。”
“最根本的一点是要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郑顺民代表告诉记者:“全民的道德素质和守法意识提高了,治安问题就好解决了:不但守法的人多了、犯罪的人少了,而且可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治安、个个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只有抓好法制和道德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有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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