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2·14”舍己救人英雄家属受到优待抚恤 郝龙彪刘业王超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第1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内蒙古“12·14”舍己救人英雄家属受到优待抚恤
郝龙彪刘业王超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本报呼和浩特3月11日电 记者吴坤胜报道: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三角湖为抢救落水少年而壮烈牺牲的郝龙彪、刘业、王超,近日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2002年12月14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恒昌店小学学生苏小林在青城公园三角湖上玩耍时,因尚未冻实的冰面忽然断裂而掉入水中。为抢救落水少年,郝龙彪、刘业、王超3人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见本报2月24日一版刊发的《新时代的英雄赞歌》通讯)。
根据有关规定,郝龙彪、刘业、王超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后,3位烈士的家属将分别从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内蒙古自治区民政部门最近要求做好3位烈士家属的优待抚恤工作,并分别向3位烈士家属赠送3万元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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