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对西部“三农”的投入
第7版(两会建言)专栏:
增加对西部“三农”的投入
张光强(陕西)
要彻底解决西部地区的“三农”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对西部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免征农业税费就是一项方便可行快速有效的重大举措。
减免赋税,与民休养生息,自古以来就是国家鼓励发展生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决落后地区发展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短期内,国家对西部地区农业投入大幅度增加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农业税费的减免可以视为国家对西部农业的部分投入。
建议国家尽快制定相应政策,免征西部地区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农业税10年。
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国家财政相应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转移支付的额度。因免征农业税使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部分,国家财政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足额转移支付,切实保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促进地方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形成西部地区农业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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