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军政、军民关系军队要负主要责任
第4版()专栏:
改善军政、军民关系
军队要负主要责任编者同志:
一月二十八日的“读者服务栏”中,鲁之沫同志的“拥爱运动中政府和军队应作些什么”一文里,我觉得有些意见值得商榷。
按照毛主席的思想,军政、军民关系上如有不和谐的地方,军队首先要做自我批评,并负责改善双方关系。军区政治部一月十三日指示也这样写着:“在解决军政、军民的关系上,许多经验证明:凡是采取了只检讨自己不批评别人的态度与办法的,结果双方经过自我检讨,关系马上得到改善。
可是鲁之沫同志的提法却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一开头就提出地方党政同志应当做些什么,而忘了军队在解决某些纠纷上应该而且必须首先做自我批评,同时他的意见中,一大半是要求地方党政同志做些什么,其余一小半才是军队所要做的,这会使人容易感到:军政关系,地方党政要多负责任;要改善军政关系,首先须从地方做起,在目前军队干部中,还有一些人正是持着这种观点的情况下,显然上述意见的提法对部队的拥政爱民运动,是不会有什么帮助的,同时对整个军政关系与军民关系的改善也不会有什么帮助的。这是我所感到的一点意见,不知对与不对,请你们参考。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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