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江源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第7版(两会建言)专栏:
建立三江源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马志伟(民革)
目前,三江源地区面临十分紧迫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由于自然与人类活动的双重作用,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趋于恶化。
因此,加强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已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全局性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也高度重视,2003年2月将三江源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此建议:一、青海在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所造成的短收资金列为专项给予补助。
二、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补偿机制。
按照“谁破坏,谁赔偿;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为流域中下游地区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投资基金。
既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共建生态环境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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