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新区三种互助形式
第2版()专栏:
沙河新区三种互助形式
【本报记者团十七日电】记者研究沙河若干互助组,发现新区临性的互助组织,大体上可分三种,各有各的条件与作用,一种是包工性质,在农活较忙又是副业最需钱时,几个人互助起来,搞副业的,把自己全部土地包给在家种地的人,言明把这些地种好,付多少工资,搞副业的,安心外出生产。包工者,因计件工资性质,亦大大加强自己的劳动效率,农副两业,均可作好。一种是在农事最忙,人畜力两缺,又无互助基础的条件下,为了达到抢耕抢种的目的,组织全部劳力实行简单换工,但此种不易等价,时间久了,必生问题。这是一种低级的必经阶段。它能从切实上,使群众认识互助的好处,继续解决自愿的等价问题,即可逐步提高。一种是工资形式,实际是缩短工性质,翻身后无劳力的老幼孤独,把果实存在合作社中生利,抽出一部红利给人耕种。在劳力不大缺乏的地区,最为一遍。缺点是未能把这些老幼组织到生产中互助,逐步发展把有一技之长的一切人,都组织进来,这些人亦可作一些生产,那时工变工,改付钱给工票,即成为较高的互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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